6月1日起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须到市采购中心办理
2022-06-01 08:58:07          来源:衡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郭宇祥 | 作者:李香华          浏览量:19213

​按照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全县各预算单位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衡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衡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是2021年12月经衡阳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代理全市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工作。集中代理采购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下阶段,县财政局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引导下有效规范运行。   

责编:郭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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